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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班级综合测评办法

2013-11-15 15:30:26 点击:

为了把我校学生班级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遵守校纪、团结友爱、“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学风、班风的集体,对各班级学生工作进行学期中评和学年总评。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定量标准

综合测评以班级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分值为依据,然后加奖励分减去扣除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分值=班级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分值总评×100%+奖励分-扣除分

1、班级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分值总评为全班学生的个人综合测评成绩之和除以班级人数。

2、加分项

(1)两委会健全,学生干部能充分发挥作用状况分优、良、中分别加5、4、3分。

(2)班会、团会、政治学习每举办一次加1分。

(3)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状况分优、良、中、差分别加4、3、2、0分。

(4)通过国家外语四级每人加0.5分,六级每人加1分。

(5)每开展一次全班性的第二课堂活动加2分。

(6)获得一个校级卫生先进宿舍加1分、文明宿舍加2分、学风建设标兵宿舍加4分,院级文明宿舍加2分,院级先进宿舍加1分。

(7)班级工作档案状况分为优、良、中、差分别加3、2、1、0分。

(8)全班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状况分优、良、中、差分别加4、3、2、0分。

3、减分项

(1)两委会制度不健全,扣0~5分。

(2)两委会涣散、不团结扣5分。

(3)班级学生考试作弊每人次扣10分。

(4)班级学生受处分者,通报批评扣2分/每人次,警告处分扣4分/每人次,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每人次,记过处分扣8分/每人次,留校察看处分扣10分/每人次,开除学籍处分扣20分/每人次。

二、班级综合测评实施步骤、要求及处理结果

1、班级综合测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统一领导,辅导员、团总支、学生会具体组织实施。

2、班级综合测评每学期中评、学年总评。学年总评成绩等于两学期中评成绩之和除2。

3、班级综合测评结果是学院向学校推荐评选校“优秀班级”和“先进班级”的重要依据,是学院级“优秀班级”和“先进班级”评定的唯一依据。

4、被评为校、院级优秀班级先进班级的班级,该班级的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30%  

三、本办法自二○○三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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