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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团委管理制度

2023-02-06 00:10:29 点击: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内部管理,规范团内成员行为,明确各自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宗旨

1.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积极协助本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

3.活跃校园文化,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

三、工作思路

1.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在做好本院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之间的联系,并开展与校本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3.有重心、有方针、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整个团委上下一条心。

4.积极搞好制度建设,以优秀的制度为基础进行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5.狠抓落实,狠抓务实,克服浮躁的工作作风。

6.群策群力,加强民主建设。

7.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四、团委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部分 团委机构设置

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一、团委职能

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并向上级各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工作。

2.对团委所有成员全面负责,领导整个团委的工作。

3.主持召开团委各项会议,并负责组织安排团委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

4.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执行工作计划情况,把握各部经费使用。

5.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二、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文件的起草、整理、分发、归档;

2.管理物品和财产,做好会计工作;

3.负责学生委员会与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4.加强学生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5.负责各部门间的工作组织、协调;

6.负责团、学的对外交流和接待工作。

(二)组织部

1.负责委员会干部编制的制定和委员会干部的考察选拔;

2.负责委员会干部人事档案的登记和管理;

3.负责全体委员会干部日常及年度考核,落实民主评议制度;

4.负责委员会干部基本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

5.开展委员会干部联谊素拓活动,定期组织委员会干部民主生活会;

6.负责团委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优评奖工作。

(三)宣传部

1.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学校管控舆情;

2.宣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开展各层次的思想理论学习;

3.负责新闻的采编、发布和推送、投稿,积极全面地宣传党政方针。

4.负责团委整体形象的策划与宣传,包括标识设计、形象识别系统完善;

5.负责宣传信息资料的分类、归档和管理。

三、干部职能

1.领导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并向委员会按时汇报工作情况。

2.对本部门的新干事人选进行推荐和考核,经委员会批准后纳入本部。

3.负责制定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起草本部门活动方案、相关文件,报团委审批后送交办公室备案。

4.本部门组织活动时,可通过向委员会申请后方可安排其他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促进内部的交流。

四、干事职能

1.应充分发挥独立自主性,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可提出各项合理化的建议。

2.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完成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在团委的协调下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4.搜集同学们对部门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给部长。

5.各部门在完成本部的基本职责基础上协助其他部门举办活动,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三部分  团委成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规范团委成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团委的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准则

1.团委成员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2.团委成员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3.团委成员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教学时间;如果因工作确有必要耽搁,必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请假,并将请假条交本班班长处登记。

4.上级学生干部安排布置工作时,必须保证下级学生干部不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耽搁其正常学习时间。

5.团委成员应当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拖延、弄虚作假。

6团委成员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

7.禁止团委成员在工作时和同学发生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冲突,违反此规定者通报批评或开除本会,情况严重者给予院处分。

8.禁止以团委学生干部身份或成员身份欺压同学,违反此规定者通报批评。

9.团委学生成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注意方式方法,言词恰当,举止文明,有理有据。

10.团委成员在工作中应当自觉维护本院学生会的形象和荣誉。

11.团委成员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以学院大局为重的原则妥善处理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任何一个组织之间的关系。

12.团委成员应当团结协作,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由某个部门牵头组织活动或者开展工作时,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可以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及时给予协调。

13.团委成员应当服从老师和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14.团委成员应当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随意交换工作任务,工作中可以请求其他干部或者非干部同学协助。

15.团委成员在工作中遇到突发的重大事件或者事先没有预见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干部或负责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16.团委学生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或者事先没有预见的问题,认为没有必要汇报或者认为自己可以妥善处理的,在完成任务后要向上级干部或负责人报告。

17.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要有礼貌,见到老师主动打招呼。

第四部分  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制定本制度,符合下列条件者,对其进行奖励:

1.认真对待每一次例会;认真完成交给的任务;

2.具有贡献精神、敬业精神;

3.成功策划、组织活动,提高学院影响力;

4.具有创新思想,促使整个集体进步。

奖励内容包括:通报表扬,物质奖励,依具体情况而定;给予较多评优评奖资格。

二、惩罚措施

1.破坏公物者,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者,与同学发生冲突者,视其情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劝退。

2.团委成员如有挂科超过两门科目(包括两门),应劝其退会

3.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应劝其退会

4.日常工作失误的(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临时安排的任务等),记过一次,记过两次以上者劝退。

5.办公室负责对团委全体成员的监督,所有成员之间也必须相互监督。

6.团委成员对主要干部的工作若不满意见较严重,可由办公室向团委书记反应,由团委书记对其进行处理。

7.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委员会所有。                                

第五部分  例会制度

一、召开会议是团委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一般由委员会负责召开,办公室负责通知。

.会议形式

1.全体会议,即由团委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部长会议,即由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3.部门会议,即由各部部长负责召开的会议,自行召开。

4.班长会议,即由委员会与各班班长参加的会议,自行召开。

5.团支书会议,即由团委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与各班团支书参加的会议,自行召开。

二、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消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每次例会内容由办公室记录并存档。

7.参会者做好会议笔记,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不定时抽查。

三、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进行必要的准备,主持者安排好会议程序。

2.办公室负责会前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发言者要按顺序发言,其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打断其讲话。

4.组织部负责会场纪律,组织人员按固定位置入座。

5.会议流程

1)办公室负责签到;

2)主持人宣读会议议题,安排演讲人员顺序;。

3)讨论阶段;

4)委员会做会议总结和工作安排;

四、会议的纪律要求

1.每次召开的团委会议,人员要提前5分钟赶到,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能按时出席的应提前需向部长请假,不准代(捎)假,确实有特殊情况的事后可向部长解释,并在会议记录上注明原因。

2.无故旷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大会批评,三次者不考虑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劝其退会。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不考虑评先评优资格,累计五次者劝其退会处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记录备案。

3.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开会时手机须调为无声或震动。

4.严禁会上私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

5.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并且要做好会议记录。

6.召开全体会议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部分  值班制度

为加强团委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维护我院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值班条例如下:

一、值班人员组成

监督人员一名,干事三名。

二、值班时间

周日至周四晚上19:35—21:30。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

负责处理办公室当日事务,接待来访,并及时将重要情况向有关老师、部门汇报,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作好固定资产管理、租借的登记工作;管理电脑的使用。

四、值班内容

1.当日值班的成员必须对当天的工作情况并对其他要事进行记录。如有事无法按时值班,可向监督人说明情况。

2.当日值班的成员如在值班期间接到任何有关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通知,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将此工作具体事项记录下来。

3.值班的相关负责人每天至少要到办公室一趟,查看公示栏有无通知;如有,则及时做好工作安排并督促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

4.当日值班的成员必须搞好值办公室卫生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五、值班要求

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吸烟。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注意签到必须是亲自签名,不准代签,不准签到后擅离职守。当值班时,值班人员应爱护办公室的公共物资,搞好清洁工作。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私人会客及处理个人事情;不得擅自越权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能代表学生会意见。注意人走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等。

六、值班期间如有人员借办公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确认来借人员身份真实可靠,办公室人员确认所借物品状态良好,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外借。

2.办公室人员按照登记表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来借人员签字后,将物品借出。

3.若无记录造成外借物品如有遗失,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

七、值班期间如有外来人员归还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办公室人员检查所归还物品无误后,将物品放归原位。

2.按登记核销,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八、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至少需要提前5小时向监督人请假并找人代替,否则对于擅自不到者,主席团或办公室有权追究其责任。

九、值班人员如遇自己不能决定解决的事情,应首先上报给办公室主任,若仍不能解决,应由办公室主任及时上报给主席团。


第七部分 团委代表选举

一、团员代表

团代会代表经班级、学院团员组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院本科学生总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得低于60%,同时兼顾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女生,少数民族同学等代表比例。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具有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学籍且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中国学生。在院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团代会,可以特递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从未受到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上进,甘于奉献。

4.关心学院事业改革与发展,责任心强等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作风优良,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三、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证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应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资格的终止:

1.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院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团委委员会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散销其代表资格。

五、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 按照原产生程序由缺额单位补选。

六、团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选举和表决须经过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本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

第八部分 团委的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更好地引领动员和团结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学校创建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团委的基本任务

一、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党活、跟党走。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主动参与并完成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及任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六、本会各级学生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九部分  组织与职权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一、团委代表大会

1.团员代表大会 (以下简称“团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团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和监督。

2.团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团委委员会会议提议,经团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报请学院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团代会。

二、团代会的职权

1.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委员会委员。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情提案处理的情况。

5.讨论和决定应由团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团代表有权罢免团委委员会成员。罢免结果须由团代表总数过三分之二通过后生效。












团委考核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1.团委学生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2.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

3.团委考核工作由团委副书记、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学院,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互相监督。

4.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5.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团委学生随时解答。

6.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委员会所有。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团委考核由五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以下逐项介绍。

一、 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利益的尊严和利益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与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光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 例会、执勤(班)考核制度:

1.例会制度,定于每单周日下午18:40—19:20在办公室召开干部例会;每双周星期一下午18:20—19:20召开全体会议。

2.例会缺席(无故不到者)每次扣三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加者每次扣1分,有事请加者每次扣0.5分;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勤。

3.每次例会或执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2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团委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佩戴工作证,若不带一次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请假条提前带回办公室,并做以记录。

6.在执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团委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三、 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院团委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团学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到5分。

4.对学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质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四、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大会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五、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副书记宣布,将可施行活动计划,不能私自施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委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团学办公室,方可施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六、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委员会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委员会成员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团委、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加5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9.优秀宿舍加0.2分。

10.参加活动:参与者加0.1分;

七、测评时间

团委、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

八、个人自评:

每个成员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九、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团委各部门内部干事对部长进行评议。

十、负责人测评:

被评测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十一、考核结果:

1.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总汇,进行统计出测评结果。

2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高于80分者,上报团委,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委备案。

注:(1)考核总分低于80分高于70分者,在其基本加分中酌情扣0.5至0分。

2)考核总分低于70分高于60分者,在其基本加分中酌情扣1至0.5分。

3)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委书记由团委书记酌情对其进行处罚。

4)团委所有成员如有挂科较多情况,立即劝其退会。

十二、综合测评基本加分:

   团委副书记——2.5分

1.各职称加分不能累加,取最高分。

2.参加集体活动每次0.1分;

3.每次活动的负责人加0.3分。

十三、附则

1.各部门的考核由各部门考核制度决定。

2.如果各部考核制度与团委考核制度相抵触,该部考核制度按无效处理。

3.本制度实施期间,最终解释权、修订权由共青团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委员会所有。

4.本考核制度即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三部分 团委考核评分

一、学习成绩

   文化课平均成绩X70%

二、公寓表现

根据上学期宿舍卫生评比结果加分,满分为十分。以红头文件通报的宿舍,宿舍所有成员每人扣三分。夜不归宿一次扣1分。

三、考勤

根据上学期早晚自习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满分十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四、附加分

根据综合测评方法进行加分,总分无上限,各加分事项必须要有材料证明。

具体如下:

1.职称分不能累加,取最高分。

2.英语四级证、计算机二级证:2分;普通话证:1分;其他国家证书:1分。(以上证件需是综测本学期获得)

3.院党支部委员:2分

4.优秀宿舍:0.2分

5.参加活动:

a.参与者:0.1分;

b. 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4、 0.3、0.2分。优秀类奖统一为:0.2分(参加团体奖不加获奖学分,每人只加参与分)。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0.5分;校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4分、0.3分、0.2分。

7.校级三好学生:0.3分;院级三好学生:0.2分。

8.校级优干:0.3分;院级优干:0.2分。

9.获校级优秀类奖均为:0.3分。

10.参加学院劳动:0.1分。

11.挂科每门扣0.1分。


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团委部门考核制度

第一部分  办公室

为加强学生会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强化团学办公室职能,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维护我院团学的良好形象,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酗酒、打牌、搞私人聚会。

2.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各部门需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每次活动完毕(如做宣传、开会、值班等)后,必须将办公室布置整齐,清扫干净。

3.禁止办公室成员在工作时和同学发生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冲突,违反此规定者通报批评或开除。

4.禁止以学生干部身份或成员身份欺压同学,违反此规定者通报批评。

5.由于工作需要,其他学生工作者如有事需要借用办公室,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请(申请要标明借用缘由、时间时长、人数),经过许可后方可使用。

6.其他成员不得私配办公室钥匙。如发现此种情况,办公室将上报老师,并对其警告或者处分。

7.办公室须做好各部门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注:办公室钥匙只限于副书记、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若由于学生工作的需要,在协商学院情况下配备办公室钥匙。佩戴钥匙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期间,认真负责办公室财产安全。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组成

负责人一名,干事三名。

2.值班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9:35—21:30(特殊时间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的职责

负责处理办公室当日事务,接待来访,并及时将重要情况向有关老师、部门汇报,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作好固定资产管理、租借的登记工作;管理电脑的使用。

4.值班内容

1)当日值班的成员必须对当天的工作情况并对其他要事进行记录。如有事无法按时值班, 可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2)当日值班的成员如在值班期间接到任何有关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通知,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并将此工作具体事项记录下来。

3)值班的相关负责人每天至少要到办公室一趟, 查看公示栏有无通知;如有,则及时做好工作安排并督促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

4)当日值班的成员必须搞好办公室卫生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5)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负责人汇报。

5.值班要求

1)每天参加值班的学生干部须准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2)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日表准时到办公室值班、签到,做好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每天的卫生),如有特殊事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3)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

4)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吸烟。

5)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6)注意签到必须是亲自签名,不准代签,不准签到后擅离职守。

7)当值班时,值班人员应爱护办公室的公共物资,搞好清洁工作。

8)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私人会客及处理个人事情;不得擅自越权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能代表学生会意见。

9)注意人走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等。

三、例会管理制度

例会是我院团委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四、财产管理制度:

团学工作者借办公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确认来借人员身份真实可靠,办公室人员确认所借物品状态良好,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外借。

2.办公室人员按照登记表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来借人员签字后,将物品借出。

3.若无记录造成外借物品如有遗失,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

4.办公室人员检查所归还物品无误后,将物品放归原位。

5.按登记核销,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6.不得私自挪用办公室的财产,所有借条须有分团委书记、副书记签字。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分为学生干部档案和活动档案两大类,对档案要定期做档案整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2.学生干部档案按学生会各部分类整理,各部大型活动活动档案按部整理(包括学期活动计划、活动申请、策划、预案、总结、通讯等内容)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后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如有关人员需借用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入档。

  5.定期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注:

1)办公室电脑只提供打印功能,不提供文档表格处理功能。

2)团学工作者使用打印机必须由办公室人员亲自操作然后由本人亲自签字。

第二部分  宣传部

一、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团、学以及我院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团、学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4、负责团、学宣传条幅、会场的宣传海报、照相摄影等工作。

二、工作理念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

三、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 ,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告或者开除。

四、工作要求

1、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PS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方面

1、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3、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4、严禁以团、学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次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

第三部分  组织部

为了保证组织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部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部门组织建设,增强部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每学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的评审工作。

4.协助院团委进行工作。

5.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二、基本制度

1.部门各位成员应遵守学生会一切制度和规章,热心参加团、学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

2.部门成员应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意见应于事前声明;如无异议则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4.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5.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6.用自信、阳光、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和学习。

7.用严谨、踏实、低调的工作态度对待部门工作。

8.分清场合、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

9.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注重提高工作技能和能力。

二、会议制度

1.每两周一次的部门例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旷会。

2.团支书会议全体成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得无故进出会场,应做好相应笔记。

三、请假制度

1.不得无故请假。

2.事前应与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3.请假需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四、考勤的情况采取记分制

1.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满分3分。

2.迟到,早退者扣1分。

3.无故不参加者记5分,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扣1—2分。

4.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出总体评价。 评价等级分为:优秀,一般,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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